各总支(支部):
为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把全院师生的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经研究,现就开展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学习目的
通过开展集中学习,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准确领会把握党的十九大精神思想精髓、核心要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握力量和智慧凝聚到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更加坚定地维护习近平书记的核心地位,更加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更加坚定地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旗帜,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书记指引的路子走下去,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转化为推进学院优质校建设的强大动力,促使我院教育事业改革发展迈上一个新台阶。
二、学习对象
全体民警、教职工党员(已经参加过司法厅轮训的除外)
三、学习安排
集中学习从4月4日开始,共5次。
第一次:4月4日 专题讲座
第二次:4月18日 专题讲座
第三次:4月25日 专题讲座
第四次:5月2日 专题视频
第五次:5月9日 理论测试
地点:学院钱潮大厦。
(集中学习安排详见附件)
四、有关要求
1.要高度重视此次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学习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安排对象参加学习,确保全部参加。
2.各参加人员要积极参加,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参加学习前要认真研读党的十九大文件,原原本本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南湖重要讲话精神。
3.每期学习严格会议要求,政治部在会前进行签到考核,出勤情况与党支部星级评定、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干部个人年终考核挂钩。所有参加人员注意警容风纪,位置由培训部统一安排。
附件: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学习安排表
政治部
2018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