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9-06-24浏览次数:189

各系部:

根据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要求,结合2019年度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要求,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8-2019学年教师工作业绩考核时间段为2018.7.1—2019.6.30

2、教师填写《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登记表》和《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教师教学效果、教学改革与研究统计表》,并附相关佐证材料上交系部。

3、系部考核工作小组对教师填写内容进行审核,并根据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分别对本系部的专任教师和双肩挑排序,确定其等级,考核结果分别以本系部专任教师业绩汇总表和双肩挑教师业绩汇总表形式,公示3天,确定无异议后于75日(星期五)之前,将纸质材料及电子版(包括教师教学工作量登记表,教师教学效果、教学改革与研究统计表,教师业绩考核汇总表)报送教务处F216,联系人:傅丽华,联系电话:86918741。电子版请发至学院邮箱fulihua@zjjy.com.cn

4、相关业绩点核算请按照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浙警院[2013]50号)与《关于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的补充说明》(见附件)执行。各系部如有实施细则,请与相关表格一并报送教务处。


 附件见学院内网。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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