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系二部:
本学期网络课程教学基本结束,为更好地鼓励全院教师积极开展网络课程教学,经教务处研究,现根据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网络课程建设管理办法(修订版)” 浙警院【2018】178号文件精神,对全院网络课程进行奖励课时认定。具体要求如下:
一、网络课程认定对象
学院在线学堂、刑事执行专业教学资源库平台、立项或已认定的省精品在线开放平台课程及国家精品在线开放平台课程
二、认定时间节点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开设的网络课程
三、相关要求
1、要求课程负责人如实填写附件1和附件2表格材料,打印纸质稿各一份,系部盖章后由系部办公室统一交至教务处王钧老师处,联系电话:86918765。
2、本次认定材料上报截至时间为2019年1月18日。
教务处
2019-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