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8-06-26浏览次数:532

各系部:

根据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要求,结合2018年度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要求,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7-2018学年教师工作业绩考核时间段为2017.7.1—2018.6.30

2、教师填写《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登记表》和《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教师教学效果、教学改革与研究统计表》,并附相关佐证材料上交系部。

3、系部考核工作小组对教师填写内容进行审核,并根据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对全系部的专任教师排序,确定其等级,考核结果以全系部教师业绩汇总表形式,公示3天,确定无异议后于76日(星期五)之前,将纸质材料及电子版(包括教师教学工作量登记表,教师教学效果、教学改革与研究统计表,教师业绩考核汇总表)报送教务处F213,联系人:傅丽华,联系电话:86918735,电子版发至fulihua@zjjy.com.cn

       4、系部对行政双肩挑教师不确定等级,对教师填写内容进行审核后将纸质材料及电子版(内容同上)一并报送。

       5、相关业绩点核算请按照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浙警院[2013]50号)与《关于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的修改意见》(见附件)执行。各系部如有实施细则,请与相关表格一并报送教务处。

    17-18学年业绩考核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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