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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法律系对示范方案进行论证
2008年03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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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提高示范性教育教学改革建设项目的合理性及可行性,开学后的第一周,分别于2月26日和2月29日,在金川副院长指导下,教务处、政治处、财务处、实验实训中心等职能部门有关领导和我系项目建设成员共同对示范教育教学改革建设项目申报书、建设任务书进行了论证。
    我系“以法律事务专业为重点的应用法律专业群建设与改革”的示范教育教学改革建设项目方案,虽经多次讨论修改,但其建设的目的、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和建设思路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且建设方案的可行性、操作性也有待进一步完善。为了更加明确示范教育教学改革建设项目的目的性和实效性,在金副院长的指导下,相关职能部门的领导和我系项目建设成员共同对建设项目申报书及任务书的建设目的、建设目标、建设主要内容和主要监测点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分析,提出了相应的修改思路和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申报书和任务书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通过论证,不仅使建设方案更具合理性、可行性和操作性,更是一个不断学习、拓展思路、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建设目的和意义,加深高职法律职业教育理念的认识和法律实务类专业如何发展的探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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