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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008/2009学年学生交费须知
2008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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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的文件规定,2008—2009学年学生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现已确定,予以通知。
 
    一、缴费标准
 年级
学费
住宿费
合计
2006级
6000
1200
7200
2007级
6000
1200
7200
 
    二、缴费方式
 
    1.浙江省内的学生可在浙江省内任何一家工商银行储蓄网点缴费,正确填写“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现金收费凭条”,在“用户姓名”栏填写缴费学生姓名,“编号”栏由学校编码12020728和缴费学生学号组成, “缴费种类”栏在学费处打“√”。浙江省外学生如在杭州缴费,同上。(均不收手续费)

    2.浙江省外学生如在当地汇款,方式一:可选择就近的工商银行对公营业网点(支行、分理处)缴费,正确填写“中国工商银行电汇凭证”(普通电汇汇费约50元)或“中国工商银行代收大专院校学杂费业务凭证”(汇费约为5.5元),凭证格式详见附表1和附表2。方式二:如当地无工商银行对公营业网点,可通过其他商业银行汇款,汇费约50元。
    附件:附表1和2
    三、注意事项
    1.学生缴费后,当场核对缴费回单(学号、姓名、金额)正确与否并妥善保管至毕业。
    2.请通过银行按上述方法缴费,切勿使用其他交费方式。
    3.缴费时间从2008年8月1日开始,提前银行不予受理。
    4.工商管理专业学生,从本学年开始,全部由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统一收费。
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