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学校全称: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院校代码:12869
二.校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二号大街
三.办学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四.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校
五.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高职)
六.在浙江省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一)第三批提前录取的各专业计划招生300名(文科150名、理科150名):刑事执行260名(文科130名、理科130名)、行政执行40名(文科20名、理科20名);
(二)第三批录取的各专业计划招生369名(文科117名、理科252名):社区矫正40名(文科20名、理科20名)、司法警务20名(文科20名)、法律文秘40名(文科40名)、法律事务37名(文科37名)、安全技术管理35名(理科35)、安全防范技术77名(理科77名)、消防工程技术35名(理科35名)、司法信息安全30名(理科30名)、计算机网络技术35名(理科35名)、计算机信息管理20名(理科20名);
(三)单考单招各专业计划招生200名:安全保卫100名(其中50名面向三校生、50名为士兵试点)、计算机网络技术50名、计算机信息管理50名。
(四)有关说明:上述分专业招生人数以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公布、下达的为准。
七.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八.招生男女比例:第三批提前录取的各专业,即刑事执行、行政执行的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0%。第三批录取的各专业与单考单招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九. 报考条件:
(一)第三批提前录取的专业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
3、符合浙江省警察院校招生政审条件。
4、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已经在浙江省常住户口所在地参加201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5、身体健康,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含1.70米),女生身高1.60米以上(含1.60米);男生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生体重不低于45公斤,体型匀称,对过于肥胖即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25%的考生,要严格控制;左右眼单眼裸视力均在4.8以上(含4.8),无色盲、色弱;两耳无重听;无口吃;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各种疤麻、胎记和痣等),颈部、手臂、腿部(膝盖以下)无特别明显癜痕、疤痕、胎记、色素斑和身体其它大面积的疤痕挛缩;无明显下蹲困难;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文身、少白头、驼背、斜颈;无各种残疾;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乙肝项目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执行。
6、必须通过《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二)第三批录取的专业和单考单招专业的考生报考条件,按普通高校招生条件、标准执行(士兵试点招考办法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十.录取规则: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委监督”的录取体制。学院依据学生高考成绩、会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一)第三批提前录取的各专业录取规则
1.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