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在青海招生章程

时间:2019-06-03设置

一、学校全称: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二、院校代码:12869

三、校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二号大街

四、办学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五、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校

六、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高职)

七、招生专业与计划:

招生专业为刑事执行、行政执行、司法信息安全。具体分专业计划以青海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公布、下达的为准。

八、外语语种要求:

所招专业的外语教学全部使用英语。

九、报考条件和招考办法:

1.报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忠于祖国、忠于人民,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5)热爱警察事业,志愿从事警察工作;

(6)高中毕业;

(7)年龄为十六周岁以上、二十二周岁以下(1997年9月1日至200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8)思想政治素质好,符合警察院校警察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9)身体、心理健康,符合警察院校警察专业招生体检标准。

2.招生条件

(1)政治条件。凡报考我院的普高考生,除按规定标准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外,还必须经过公安机关的政治考察。强调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政治考察不合格:

A.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B.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

C.曾受过开除学籍、团籍或者党籍纪律处分,或者近三年曾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

D.曾参加过“法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E.有过吸毒史的。

F.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G.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或有“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H.其他不宜录取的情形。

(2)身体条件

报考我院警察专业的考生需要进行体检和体能测试。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A.身高:男性身高170厘米及以上,女生身高160厘米及以上。

B.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平方米)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C.视力:单侧裸眼视力4.8及以上。

D.色觉:无色盲、色弱。

3.面试、体能测试

对填报我院警察专业的考生要进行面试、体能测试。

(1)面试与体能测试工作由省司法厅组织实施。

(2)面试、体能测试是对考生的耐力、速度等身体素质进行全面检测,

并公布结果。

(3)凡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要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和体能

测试,路费和食宿费自理,并交纳有关费用。未参加面试者,作放弃志愿处理。

A.体能测试要求。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青海省实际情况,体能测试的项目和标准具体如下:

立定跳远(可测3次)。合格标准:男性2.3米以上(含2.3米),女性1.6米以上(含1.6米);

俯卧撑(男)/仰卧起坐(女)。合格标准:男性10秒内完成6次以上(含6次),女性10秒内完成5次以上(含5次);

50米跑。合格标准:男性7.1秒以内(含7.1秒),女性8.6秒以内(含8.6秒);

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合格标准:男性3分55秒以内(含3分55秒),女性3分50秒以内(含3分50秒)。

以上4个项目中有3个达标的,体能测试结论为合格。

4.录取

(1)我院警察专业招生安排在提前单独录取专科批次,考生须在专科提前录取的警察院校栏内填报我院志愿,成绩需达到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2)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政治考察

按青海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2019年青海省公安警察院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实施。

(3)录取规则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委监督的录取体制,按照公布的《2019年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在青海省招生章程》进行录取。

我院在考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和政治考察均合格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填报的梯度志愿,按120%比例调档,择优录取。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5%。

未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参加其他批次高等学校的录取。

十、收费标准

经浙江省物价局核准,我院学生每学年收学费6000元;住宿费:学生公寓4人一间,每人每学年1600元。

十一、考虑到少数民族考生的饮食习惯,学院食堂设有清真特色餐饮档口。

十二、学生管理特色、待遇和就业

学生入学注册后统一着制式服装,全部在学院住宿,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按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贷款、特困生补助,学院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合格准予毕业。

学院招收的各批次学生按照“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院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落实就业。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刑事执行、行政执行、司法信息安全)学生毕业前可按照有关公务员录用规定报考司法行政人民警察岗位,择优录用

十三、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十四、学历证书种类:专科(高职)

十五、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571-86878161

2、传真:0571-86836631

3、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二号大街

4、邮政编码:310018

5、E-mail地址:zs@zjjy.com.cn

6、学校网址:http://www.zjjy.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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