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部分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撤项的通知

时间:2019-06-03设置

关于部分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撤项的通知

浙社科规〔2019〕4号

各有关单位、课题负责人:

根据《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现对以下109项省社科规划逾期未结项课题(含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作撤项处理(名单见附件)。被撤项的课题负责人从撤项的当年度起三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课题,预留课题经费不再拨付,剩余经费一律追回。

请各单位以本次课题清理为契机,抓好在研课题管理,引导课题承担者发扬优良学风,严肃严谨对待课题研究,督促各课题组高质量按时完成研究任务。

规划办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71-87050492联系人:徐丹彤

E-mail:zjssklghb@vip.163.com

联系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2号省计算所大楼7楼A701室

科研管理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71-87057483联 系 人:胡荣仁

E-mail :zjssklkgc@vip.163.com

联系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2号省计算所大楼5楼508室

  

附件:

1.部分逾期未完成的省社科规划课题撤项名单

fujian1.docx

2.部分逾期未完成的省哲社重点研究基地课题撤项名单

fujian2.docx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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