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届毕业生:
根据当前我省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需要,省公安厅拟在我院已取得公务员录用资格的2010年应届毕业生中招录20人左右到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总队下属宁波、绍兴、湖州、金华、台州、舟山等支队工作。为了做好招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录条件
(一)政治素质良好,身体健康,取得公务员录用资格;
(二)学校所学课程全部合格,能按时毕业,在校期间未受到过行政警告以上处分(含行政警告处分);
(三)选拔范围原则上为高考提前批录取的2010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录程序
(一)报名。学生自愿报名。
1、报名时间为:
2、报名方法为:学生到所在大队领取并填写《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总队招录民警报名表》,各大队汇总本系学生报名情况并最迟于
(二)初审。根据报名情况,由省公安厅政治部对报名人员情况进行初审,并按招录数的一定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三)面试。面试工作由省公安厅政治部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按招录数一定比例确定入围名单,并由省公安厅政治部组织考核;
(五)公布名单。
三、下列毕业生可优先推荐
(一) 中共党员;
(二) 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
(三) 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四) 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者。
二�一�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