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09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公告及补充通知

时间:2009-04-22设置

  

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创业,加快推进开发区和谐社区建设,培养适应城市化发展、有知识、有文化、能够带领社区居民致富的新型社区建设带头人,根据中央、省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计划招聘社区工作人员40人,其中,下沙街道26人,白杨街道14人。

二、招聘岗位

社区书记助理或主任助理。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的对象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源或开发区高教园区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源或开发区高教园区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其中往届毕业生须具有杭州户籍。

招聘的基本条件为: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

2、学习成绩良好,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原则上为中共党员,非中共党员的院系级以上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报考(需出具院系级推荐信或证明);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学历为本科以上(开发区生源的毕业生可放宽到大专以上);

6、自愿到社区工作;

7、身体健康;

8、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报考条件等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将采取现场集中报名的形式进行。

1、报名时间、地点

集中报名时间:4月21日至4月23(上午9时至下午17时);

报名地点: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人事编制科(开发区管委会大楼322室)、下沙街道劳保站(开发区高沙学院大厦1楼,都尚超市往北200米)、白杨街道市民服务中心一楼办事大厅(开发区4号大街17-6,育英职业技术学院对面)。

2、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报名时,200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开发区生源毕业生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员还需提供学校或单位出具中共党员证明,非中共党员的需提供由学校出具任院系级以上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证明(推荐信)或相关证书;详细的个人简历,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

报名人员须填写《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09年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并发放考试通知单;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3、资格审查后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职位计划1:3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

(二)笔试

笔试时间:4月25日上午9点至11点(星期六);

笔试地点:文海实验学校(中学部)(开发区25号大街与6号大街交叉往北200米,25号大街西侧);

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一门,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能力测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由开发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考生可通过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网(www.hedarc.gov.cn)查询。

(三)面试

在笔试上线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照招考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3人按实际人数)。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保留1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体检不合格,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具体负责,并由用人单位提出考核意见,如考核中发现有不合格或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录用,并在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六)其他

考生的公示及聘用等工作由开发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到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在聘用期间的薪酬待遇和管理,按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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